石矿山开采,如何办理手续
1、法律分析:申请人携带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2、法律分析:办理采石场安全生产手续首先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的不低于最低开采规模的《采矿许可证》。具备上述条件后,凭有资质并在安监部门备案的建材设计部门完成的《工程设计》以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再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3、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申请程序。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
1、采矿证办理流程和费用如下: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2、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请人的资质和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审查过程中,主管部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审批与发证 经过审查,如果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要求,主管部门将进行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3、国有矿山企业同时提交主管部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7)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须提交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减免文件;(8)采矿权再次转让的,须提交上一次转让审批文件复印件;.(9)转让的采矿权属非国家出资的,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有关的出资证明;(10)采矿权许可证正、副本。
4、法律分析: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相关资料,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允许办理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上年开采6万吨怎么办
采矿许可证上年开采6万吨以上,可与甲方协商。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属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应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及个人应当在采矿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采矿,超出行政许可范围进行采矿的属于违法行为。
采掘吨量超过规定的吨量就是超采了采矿许可证都规定了采掘量的。采矿证的年开采量是企业根据地质储量,水文地质条件,矿山建设投资额,矿山服务年限以及企业缴纳资源权益金的情况,综合考量后向发证机关申请的。可以年开采量百万吨,也可以一万吨,两万吨。国家并没有硬性规定。原则上是尊重开发企业的意见。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法律分析:现在采矿许可证不好办。个人无证采矿涉嫌违法。在现阶段,我国的中小型采石场绝大部分为山坡型采石场,年生产规模三到五万吨,现在仍然有大部分的采石场继续采用掏底崩落开采和扩壶爆炸开采,容易出现各种事故。
办理采石场安全生产手续首先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的不低于最低开采规模的《采矿许可证》。2,具备上述条件后,凭有资质并在安监部门备案的建材设计部门完成的《工程设计》以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再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几家
1、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家。根据相关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对井下采矿、掘进工程进行发包的,除爆破承包单位外,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家、小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1家,严禁对采掘工程进行转包。
2、第三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对工程进行发包的,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发包,其中对井下采矿、掘进工程进行发包的,除爆破承包单位外,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家、小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1家,严禁对采掘工程进行转包。
3、《规定》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对井下采矿、掘进工程进行发包的,除爆破承包单位外,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家、小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1家,严禁对采掘工程进行转包。鼓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建立本单位采掘施工队伍,逐步取消采掘工程对外承包,或者实行整体托管。
4、《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发包,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避免相互影响生产、作业安全。故选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第六十六条
1、第六十六条 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义务或者未依法履行利用公共资源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释义」 本条是关于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者利用公共资源义务进行处理的规定。
2、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四条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4、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六十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采矿权如何获得
1、审批与发证 经过审查,如果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要求,主管部门将进行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合法采矿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采矿权人需按照采矿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矿活动,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首先,矿产开采需要获得探矿权。这意味着需要进行地质勘查,确定矿产资源的储量和品质。在获得探矿权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以确定开采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获得探矿权通常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申请,并满足一定的资质和条件。其次,在获得探矿权之后,矿产开采企业需要获得采矿权。
3、采矿权取得的几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申请取得采矿权。探矿权人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的采矿权,符合规定的,应依法予以批准。第二种方式是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采矿权。该方式按分类管理方式要求由国家或该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三种方式是协议出让。
4、采矿权获得办法如下:通过竞争方式审批、通过提出申请方式审批。
5、申请探矿权:首先需要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探矿权,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探矿权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勘查单位资质等。完成地质勘查:在获得探矿权后,需要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确定矿山的储量和开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