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20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修编)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和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所辖的行政区域。第三条 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3、第十条林地、草原的所有权、使用权,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4、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种质资源和新品种保护、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5、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6、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中国西部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潜力评估内容简介
1、这是一部深入研究中国西部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潜力的专著,主要针对阿尔泰、东天山、秦岭、三江和西藏冈底斯等区域展开评估。
2、在技术层面上,第三章详细介绍了西部矿产资源潜力评估的完整流程,涵盖了地质勘探、数据分析等关键步骤。随后的章节分别聚焦于东天山地区、西南三江中段和西藏雅鲁藏布江地区的矿产资源评估,深入挖掘这些区域的资源潜力。
3、中国西部作为重要的成矿区带,其矿产资源潜力的评估工作由杰出的矿床地质专家陈毓川教授进行深入研究。陈教授出生于1934年12月7日,浙江平湖县人,1959年在乌克兰顿涅茨理工大学完成了学业。
潼关县矿产资源
潼关县位于秦岭地带,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包括金、银、铅、石墨、大理石、蛭石等多种矿产。据考古发现,早在北宋崇宁三年(1104年)就有民众开采金矿,矿洞遗址遍布潼峪、蒿岔、太峪和东桐峪等峪道。1965年,陕西省地质局的勘探队对当地的矿产进行了详细普查,确认了金矿资源的存在。
潼关县,隶属于陕西省渭南市,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东端,东邻河南省灵宝市,西连华阴市,南接洛南县,西北与大荔县毗邻,北与山西省芮城县隔黄河相望。介于东经110°09′32″—110°25′27″,北纬34°23′33″—34°39′01″之间,总面积526平方千米。下辖1个街道、4个镇。
同年,县筹建李家金矿,1986年筹建县小口金矿,到1989年两矿分别年产黄金26138两和55525两。同时,冶金部潼关金矿的东桐峪矿区,改设东桐峪金矿,隶冶金部。
潼关县是陕西的东大门,是连接西北、华北、中原的咽喉要道,其地理位置具有战略意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讯便捷。居西安、太原、洛阳三大城市经济辐射圈的中心。程控电话城乡均已开通。移动通讯与世界联网。矿产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