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矿山管理规章制度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燕本子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保护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负责人定期接受安监部门和矿山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达到矿山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管理知识水平。 2矿山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每年度进行一次培训,通过培训应该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明确安全工作人员的职能范围,熟悉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及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矿山安全技术知识。
本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企业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企业环保矿长工作职责矿山企业环保矿长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黑龙江省黄金矿产保护性开采管理办法
1、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黄金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区域内黄金矿产的保护性开采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省黄金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省内部分黄金矿产的开采管理工作委托省有关部门负责,并赋予其市(地)级黄金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
2、法律分析:开采黄金矿产,必须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黄金管理局审查批准,或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黄金管理局委托的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工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黄金管理局颁发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后,方准开采。
3、第一条 为加强对开采黄金矿产的管理,保护国家矿产开采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七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加强对矿山企业和个体、私营采矿的管理,保障采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民族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于2018年正式实施,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审批、勘查备案、开采许可等方面规定。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的许可、计划、监督、管理等方面,旨在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障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地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的。
开采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矿产资源开采必须先取得开采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了开采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包括矿区调查和评价、矿山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同时规定了许可证的颁发和变更的规定。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