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勘查融资类型
合资勘查实质上是初级勘查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对于进入方,则是一种运作方式。拥有探矿权的初级勘查公司,一般来说在投入矿产勘查以后,以具有找矿潜力探矿权的部分权益,对价换取另一个投资者的现金投入,成立新的法人或非法人的合作或合资公司,继续进行矿产勘查。
合资勘查(JV)实质上是初级勘查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拥有探矿权的初级勘查公司,一般来说在投入矿产勘查以后,以具有找矿潜力探矿权的部分权益,对价换取另一个投资者的现金投入,成立新的法人或非法人的合作或合资公司,继续进行矿产勘查。
项目融资项目融资始于上世纪30年代美国油田开发项目,后来逐渐扩大范围,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煤炭、铜、铝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如世界最大的,年产80万吨铜的智利埃斯康迪达铜矿,就是通过项目融资实现开发的。
总之,探矿人和小型矿产勘查公司融资的实质是,各类投资者通过一定方式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换取在矿产地中的权益或小型矿产勘查公司中的股份。
一)矿产勘查资本市场的概念 矿产勘查资本市场是矿业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指的是矿产勘查主体(含投资主体)筹集和融通资金的场所。通常把筹集和融通矿产勘查资金的行为称为矿产勘查投融资,即矿产勘查主体(包括投资主体、勘查主体和中介公司等)在勘查资本市场上为从事矿产勘查而主动进行的资金筹集和资金运用行为。
可抵税流转股票是什么
“可抵税流转股票”的英文为“flow-through share”,也有文献译为“流通股票”、“全部通过股票”等。因为“flow-through share”的英文含义是:将特定经济行为(如矿产勘查)的财税鼓励政策(如抵减所得税)“流转”给投资者(股东),因此本文采用“可抵税流转股票”的转译。
“可抵税流转股票”简介“可抵税流转股票”是加拿大一项通过财税手段鼓励特定产业投融资的政策工具。众所周知,加拿大是一个高税赋国家,鲜有税收优惠,但是“可抵税流转股票”却是一个例外。此政策并非财税漏洞,而是由联邦税务局制定监督,旨在鼓励“特定产业”投融资的政策工具。
资产卖亏了可以抵税的原因在于税法允许纳税人将资产损失作为可抵扣项目来减少应纳税额。详细解释如下:资产损失抵税是税收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当企业或个人出售资产,如固定资产、股票、债券等,出现亏损时,表明资产的价值减少了。
抵税政策通常是为了鼓励某些特定行为或投资方式而设置的。优先股的性质更多地是体现为一种股票投资,而非特定鼓励的投资方式。因此,其股息收入不会被视为可抵税的支出。总结来说,优先股不能抵税的原因在于其股息收入被视为普通所得,需要依法纳税;同时,税务法规并没有针对优先股提供特殊的抵税政策。
引资勘查现状
1、存在的问题: 引资方的问题:- 部分投资物未满足法律要求,如未取得合法所有权的固定资产出资,导致后续纠纷和损失。- 土地投资条件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为后续违约提供了借口,影响招商方地位。- 招商优惠环境缺乏有效监管,管理过于严格或宽松,影响信誉并可能被投机者利用。
2、各级政府在投资促进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存在以下主要困难:新引进的重大项目数量有限,项目规模偏小,质量不高,特别是工业领域,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大项目较少。大项目引进困难,原因包括地理位置偏远、城市功能配套不足、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工业企业用电成本高,以及相关政策收紧带来的压力。
3、在各国引资勘查环境评估中,中国的勘查投资环境排序在后的态势没有根本性变化。在世界矿产勘查风险筹资市场中,中国所占的份额不足总额的1%;在中国引进外资中,矿产勘查的份额,不足总额的0.1%;在中国商业性矿产勘查总投资中,引进外资的份额,不足总额的2%。
4、福建某县国土资源局反映:在一些地区,政府批准的矿业权不管用,村、乡级政府侵占矿业权招商引资。一些探矿权人反映:在探矿权年检时,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把地质信息给扩散出去,让地方企业开矿,阻碍探矿权人开发。一些民营矿业公司也反映,不敢大范围寻求探矿权面积,因为只要你找到了,地方政府和当地村民就进入开采。
5、随着2024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召开,审计部门将深入揭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税收政策漏洞和违规返税行为。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署发现了55个地区的违规返还税收,总额高达225亿元。这一问题在2023年已经得到有效整治,相关地区已经清理了税收返还政策。
加拿大矿业税收政策(二)
根据宪法规定,所有加拿大公司,不论其位于何处,对其所有收入均开征联邦公司所得税,省和地区只对来源于该省区的收入征收所得税,对不是来源于本省或区的收入不能使用该省或区的所得税(率),而应采用较高的联邦所得税率。对加拿大公司的境外所得,如果部分或全部已经在国外纳税,给予相应部分的税收减免。
加拿大联邦政府1996年颁布的国家矿业政策是《加拿大政府矿产和金属政策:为可持续而合作》。矿业法是刚性的,难以适应迅速变化的矿业市场,国家矿业政策则有灵活性,可以随着变化的形势调整。
年该方案有了两个转变:一是将用来计算人均税收的税种由4种扩展为16种;二是不再根据收入最高的两省的人均税收对贫困省进行转移支付,而代之以全国平均的人均税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