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评估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矿业权评估的依据主要有: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地质矿产信息依据和取价依据。(一)行为依据 评估委托合同或评估委托书是评估的行为依据。矿业权评估要有起因,首先要有需求。需求者可以是矿业权人,也可以是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的法人、自然人。
信息资料的质量和可用性也是决定评估方法的重要依据。评估人员需要分析地质、财务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选择最合适的评估途径。法律规章也对评估方法有约束,如《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特定的评估方法。价值评估是动态的,需要考虑评估目的、资源条件、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一系列关键参数:资源储量、可开采量、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以及评估和计算年限等。这些参数的选择依据主要分为三类:技术与经济基础资料:包括地质勘查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企业生产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审计报告等。
矿业权交易法律制度与实务操作目录
第一章阐述了矿业权的本质,法律属性以及主要交易模式,帮助理解其核心概念。第二章聚焦矿业权的出让制度,剖析其法律法规依据和操作流程。第三章则关注矿业权二级市场的交易制度,揭示其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第四章特别关注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法律框架,强调国际合作的法律环境。
这本书名为《矿业权交易法律制度与实务操作》,作者是蒋文军,它详细探讨了矿业权交易领域的法律体系和实际操作技巧。该书的国际标准书号是9787509327487,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为读者提供了深入理解这一专业领域的宝贵资源。
自2007年《物权法》的实施以来,矿产物权法律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将其明确列为用益物权范畴。随之,最高人民法院在2008年发布的新《民事案由规定》将矿业权纠纷纳入用益物权纠纷类别,预示着矿业权相关争议案件将随着《物权法》的深入应用而逐渐增多。
矿业权: 对特定矿产的开采、勘查权,由政府授予,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法律体系: 主要法律包括《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等。 许可证内容: 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规定了勘查和开采的范围、期限等。 基本制度: 包括勘查、开采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等。
为确保矿业权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第一条:本规则旨在规范矿业权交易机构和权属人的行为,保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交易行为涉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让及权属人转让的行为。
矿产物权疑难法律问题解析与实务操作内容简介
1、自2007年《物权法》的实施以来,矿产物权法律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将其明确列为用益物权范畴。随之,最高人民法院在2008年发布的新《民事案由规定》将矿业权纠纷纳入用益物权纠纷类别,预示着矿业权相关争议案件将随着《物权法》的深入应用而逐渐增多。
2、在案例评析篇中,作者精心挑选了38个具有代表性的土地矿产争议案例,覆盖了当前土地矿产争议的所有热点问题。这些案例由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的专家进行深入剖析,他们针对法律规范的盲点和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同类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3、案例评析篇 军用土地转让: 详细介绍了办理手续的步骤和法律责任。 划拨地用途变更: 解释了手续办理和合同效力认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 说明了合同效力及处理方法。 拒签成交确认书的法律责任: 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 住宅用地续期: 分析了续期条件和流程。
4、第一部分 矿业权法律详解 矿产资源: 它是指地壳中具有经济价值的天然物质,如金属、非金属矿产等。 所有权归属: 矿产资源一般归国家所有,但在特定条件下,个人或企业可能享有开采权。 管理部门: 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主要由自然资源部或其地方分支机构负责。
5、书中的一大亮点是全面收录了国土资源部内部的丰富资料,包括大量的函复文件,这些文件详细记录了处理各类争议的官方立场和处理方法。这些内部资料的公开,不仅方便读者查阅,还为读者提供了宝贵的一手权威意见,对于理解和处理类似问题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矿业政策及矿物原料基地和矿业的发展战略
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政策及矿业上下游产业政策的倾向性直接作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
“国家的矿物原料政策在于:·矿物原料对于美国经济、美国的国家安全和保持人民高水平的生活方式都具有决定性意义。
战略性方案 1)使国家的矿物原料政策具体化,从组织上、经济上和财政上硬性分配联邦利益和地方利益。
由此,记者采访了课题项目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彦英,请他结合课题成果与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工作,介绍加强小矿管理,使之有序发展的理论研究。 去年2月,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二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重大专题研究,《我国小矿有序发展政策研究》就是其专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