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辽宁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在第四章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采矿活动必须遵循批准的设计或开采方案,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确保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简称“三率”)达到预定标准(第三十条)。
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取得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中,要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行政监督的主体,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等。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章,监督法规执行,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审批大型矿山企业非正常储量报销,以及组织矿产资源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矿山的监督管理,向重点矿山派出督察员,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利用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各级政府需负责保护工作,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每个人都负有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并有权举报破坏行为。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依照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实行矿产督察制度,设置矿产督察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矿产督察工作。
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利用
1、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其次,要采用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能够减少资源浪费,提高采矿效率,降低采矿成本。同时,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技术的不断进步。
2、调整矿业的产业定位(将矿业由第二门类调整到第一门类),采取“多予少取”的产业政策;调整和完善资源税费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推动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开发全成本核算,实现矿业开发成本内部化,建立开采补偿勘查、开发补偿保护、矿山补偿周边社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综合补偿机制。
3、继续合理开发利用国内矿产资源,加强地质勘查,探明急需矿种储量。2)适当利用国外矿产,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国内特殊矿种储量。3)努力减少矿产资源所造成的环境代价。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有效抑制对矿产资源的乱挖滥采,执行地勘成果有偿使用,做好矿山风险评估。
4、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选择。我们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自主创新,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做研发、推广先进技术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志愿者,积极促进矿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5、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区域布局的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在区域上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协调持续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矿山资源开采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41号 现发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 起施行。 总理*** 1998年2月12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开采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矿产资源法律责任等。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三条 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查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
战略背景与目标任务
战略任务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发展节约与综合利用,有利于从源头治理,实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目标。
战略背景 2005年底,完成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摸底调查,共调查矿山11多万处。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查明了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2000年以来全国治理矿山近1500个,治理恢复土地面积约497平方千米。利用矿山地质遗迹建成了11家国家矿山公园。
在立足国内,大力挖潜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提高我国地质科技与国际影响能力,加大境外资源潜力调查与投资环境、战略的研究力度,获取境外资源勘查开发可靠信息,搭建有效防范、规避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风险的信息服务平台,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对于维护我国的资源安全、经济安全意义重大。
首先,目标定在20世纪八十年代末,目标是使国民生产总值相较于1980年实现翻一番,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其次,到了世纪之交,国民生产总值计划再增长一倍,这意味着人民的生活水平将达到小康阶段,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战略背景 近年来,境外矿产勘查工作成效初显。
“十三五”期间:全面系统地调查评价我国沉积岩覆盖区,进一步查明油气地质背景和条件,系统形成新的全国油气基础地质资料数据,预测80~150个油气远景区。
矿产资源管理概述
矿产资源管理是地矿行政主管部门以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者和国家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在矿产资源积累、储备、消耗过程中,对矿产资源质和量的监督管理,通过相关信息的分析,制定矿产资源政策,进行矿产资源规划等宏观调控措施,以保障矿产资源利用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
矿产资源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在积累、储备、消耗过程中,所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它包括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资源政策研究、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地质资料管理等。
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有关规定,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如下4个方面:(1)矿产资源的储量管理与价值核算。其中包括矿产储量审批管理、地质勘探规范的组织制定、矿床工业指标的审批下达与管理、矿产资源的价值核算和矿产储量的登记统计等项工作。(2)矿产资源综合分析与政策研究制定。
为建立规范有序、统一开放、合理竞争的采矿权市场,首先选择矿产资源丰富,矿业产值高,管理到位的哈密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塔城地区开展采矿权出让试点工作。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和主要方法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实施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制度;“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度;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监督年度检查制度;矿产督察制度等。这四项基本制度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矿山开采设计要求的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列为考核矿山企业的重要年度计划指标。
矿产督察员的主要职责是,每年应有不少于4次的现场督察,提交有矿产督察员、矿山企业负责人签字的《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督促采矿权人按照督察意见进行整改;每半年向督察员办公室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书面提交督察工作报告;总结和报告矿产资源开采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油气督察员制度。
按《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矿山企业采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监督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监督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情况;等等。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