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实施《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城区内园林绿地的管理,改善城市生态条件,美化城市环境,根据《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城区内的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需要占用园林绿地的,必须经所在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辽宁省实施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由用地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第十三条 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保护和管理;专用绿地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自行保护和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创造优美、和谐、安全的游园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劳动公园、高尔山公园、儿童公园和新屯公园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
抚顺华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城市园林绿化及园林景观工程、城市亮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体育场地铺设;草坪花卉苗木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小区绿化标准是怎样的
1、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就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便观赏使用。
2、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建的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0%,旧区不能低于25%,除此之外,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要求,在小区内成片的绿地中,要有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日照覆盖范围外。
3、绿化率的标准有:居住小区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应在30%以上,城区不低于25%;一般园林式居住小区,居住区内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城区不低于相应指标的50%;居住小区内种植的乔木、灌木、竹类密度要合理,留有适当的生长距离或空间,绿地内植物覆盖率80%以上,草坪面积控制在40%以内。
4、其次,绿化面积是必不可少的。新建住宅区的绿地覆盖率需达到30%以上,旧区不低于25%,每个组团的绿地指标应不低于0.5平方米/人,整体小区的绿化面积则不得低于1平方米/人。此外,绿地需确保充足的日照时间,至少1/3的绿地应位于标准日照覆盖范围之外,以满足居民日常活动需求。
5、根据城市规划相关法规,小区绿化率的标准是绿化用地面积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小区绿化率和绿地率是城市规划中常用的指标,用于评估小区或城市的绿化程度和生态环境质量。概念不同小区绿化率是指居住区内绿化用地的面积与居住人口数之比。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无明显地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养护管理工作的标准,依据国家“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草案)”规定的内容,可划分为一级绿地、二级绿地、三级绿地三个等级。定额性质,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费用的计算,依据工程费用计价体系,可分为三种,即预算、 概算、估算。本概算定额是计算园林绿化养护概算费用的依据,和预算、估算费用不同。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园林植物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总则1为加强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园林绿地养护质量,依据《石家庄市街道绿化、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石园[2002]52号),特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地中乔木、灌木、绿篱及色块、露地花卉、草坪及地被植物、攀缘植物、竹类、水生植物等植物的养护管理标准及技术措施。
分级养护管理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养护标准 树木无枯枝、枯叶,树形优美,长势良好。清除杂草,纯净率达95%以上。清除石块、残枝败叶等杂物,保洁率达98%以上。草地边缘修剪整齐,保持完整,完整率达98%以上。浇水施肥适时适量,草地生长良好,不缺肥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