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在中国与土地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那些啊?
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所谓的公共利益一般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讯事业建设、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大型水利工程等,广义的还包括政府招商引资用地或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活动都可以视为的公共利益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开荒地如果是依法的,受法律保护,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县级政府报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如果是耕地);具体实施征地工作的可以是镇政府 具体征收土地都有严格的程序,附件见后 行政拘留必须依法进行,是否有文书等,否则都是非法的;详细情况,可进一步和我闲谈。
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经验
1、在综合开发、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地科学管理等方面总结出一整套符合当地实际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经验和路子。 (1)因地制宜,综合开发。
2、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应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充分认识土地“生态-经济”系统的规律:人类的生产活动既能导致土地退化,也能促进土地进化。例如,将沙漠变为绿洲,将荒地变为良田。
3、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使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需要一定的投入和现代科技支撑,而农民在这方面的能力很有限。如果引进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土地流转,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合作方式,农民负责按标准生产,并按合理价格定向售出,这样能有效发挥各自优势。
4、有计划地利用多种形式举办土地法规知识培训班,对乡村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土地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教育部门配合,从基础抓起,在小学搞国土观念教育的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第四,规范管理土地。
5、耕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思路是:明确土地利用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拓展知识:首先,明确土地利用目标是耕地利用规划的核心。在制定规划时,需要综合考虑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目标。
6、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强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这不仅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是国土资源工作的基本方针,要求在土地开发和利用中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管理
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家专门成立了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土地管理局,是统管全国土地管理的部门,而其他部门管理土地的机构一律撤销。随之,石家庄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一样,都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土地管理机构,行使人民政府授予的负责辖区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2、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顺应此形势,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新中国成立到土地改革运动的完成:土地由地主所有转为农民所有 全国范围的土改运动是以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作为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