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1、《国务院令第296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专门针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定的行政法规,强化煤矿安全生产。 《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规定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增强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2、首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基础性法律,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和各方责任。《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针对矿产开采活动,明确了安全开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矿山安全法》则专门针对矿产开采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了详细规定。
3、法律主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有《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煤炭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而制定的;《矿山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等。
4、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八条矿井每年必须经过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各煤层应有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第九条矿井应当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急求矿山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本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企业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企业环保矿长工作职责矿山企业环保矿长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2、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室以及矿其他领导及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并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救灾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4、煤矿是生产煤炭的矿山,而金属非金属矿山则是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按照开采方式的不同.矿山分为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及两者联合开采矿山。
5、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的其它督查内容。
小型矿山管理规章制度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
2、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燕本子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保护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矿山负责人定期接受安监部门和矿山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达到矿山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管理知识水平。 2矿山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每年度进行一次培训,通过培训应该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明确安全工作人员的职能范围,熟悉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及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矿山安全技术知识。
5、法律分析: 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料堆放整齐。
6、三) 矿内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四)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矿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矿山资源开采管理办法
1、矿山开采需依据设计进行,防止资源流失,对滞销矿石等废弃物需妥善管理,研究利用途径。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可能面临罚款,严重者可能停产整顿或吊销采矿许可证。 矿山企业需准确上报开发利用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检查。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41号 现发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 起施行。 总理*** 1998年2月12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3、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开采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矿产资源法律责任等。
煤厂环保管理制度
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节能、环保型产业的发展,借 助市场之手逐渐将落后产业和产品淘汰出局。要严格控制新的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 有新建、扩建、改建的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环保标 准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第十五条 煤矿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第十六条 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煤矿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
再者,管理优化同样不容忽视。洗煤厂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能源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明确各项节能降耗措施的责任人和执行标准。通过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操作技能,也能在日常工作中实现节能降耗。最后,废弃物再利用是实现节能降耗的有效途径。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红茂矿区管理处机构设置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红茂矿区管理处的机构设置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包括文秘、人事、档案、信息、会务、保密、信访、接待、对外联络、物产管理,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处理日常事务,以及与各股室的协调和全处信息的综合管理。
黄家田,现任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红茂矿区管理处的主任,他主要负责管理处的全面工作。具体而言,他主持工作,并直接管辖办公室和财务股。黄主任拥有丰富的履历,1961年3月出生于广西都安县,1987年11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81年3月开始职业生涯,拥有大学本科学历。
县境内聚居有毛南、壮、汉、苗、瑶、水、仫佬族、侗、布依等14个民族,2007年末总人口311万,其中农业人口36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831%,少数民族人口342万,占全县总人口的975%。在14个少数民族中,毛南族人口0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9%。
学校简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环江二高)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环江河畔,是国家4A级景区“多彩毛南城”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创建于1981年,前身为红茂矿务局中学,2003年更名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