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矿产资源生态开发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影响及其控制对策)

发布时间:2024-08-23

国土资源部〔2oo9〕141号文

1、接下来,自查工作完成后,省级部门还需做好迎接国家层面的检查验收准备。具体来说,就是根据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的规定,国土部与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相关部门将在2011年第一季度组织一次抽查活动,对各地区的整合工作进行实地评估。

2、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按照“一把锄头开矿”和“一个矿区只能有一个开发主体,一个矿体必须只有一个开发主体”的原则,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快推进全县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整合和非煤矿山企业重组工作。

3、但是到了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在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宅基地利用率。 由于宅基地导人市场机制,实行有偿使用,这为将来宅基地的流转提供了一丝契机。

制定和实施矿产资源政策法规

1、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工作,维护矿业秩序,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对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政策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国家、省、城市的法律法规为主体的有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程序等方面的规章,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3、根据矿产资源法第48条的授权,国务院于1994年3月26日以第152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同日施行。

4、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度 1)依据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我国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2)《矿产资源法》规定了矿产资源与土地所有者的关系,即“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5、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二)编制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三)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四)登记、核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

6、上述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速度和效益,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迫切需要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加以调整和解决。197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经委领导下,由地质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开始起草矿产资源法。

保护矿产资源的建议5条

保护矿产资源的建议5条如下:开展统一规划,全面推进国内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建立重点资源基地。

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乱采滥挖,防止矿产资源的损失、浪费或破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耗竭。加大对矿山科技进步的投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信息系统。

保护采矿产资源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建议:加强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规操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促进可持续采矿:推广和鼓励可持续采矿实践,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少穿合成纤维衣服,少用塑料制品,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由石油或者天然气合成的。尽量住小面积的房子,因为建筑材料基本上全来自于矿产资源。尽量少购家电,因为家电产品的基本原料也是来自于矿产资源。尽可能使生活简单化,绿色化,这样就能最大可能地节约能源和其他矿产资源。

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重大措施有:主要是“节能减排”方面:(1)提倡各大企事业单位办公室的空调机保持在26℃,穿便装上班。(2)提倡坐公交车上班,尽量少开私家车。(3)用节能灯代替白炽灯。(4)关停规模小、能耗大的火电厂、炼钢厂,提高能源利用率。(5)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开发矿产资源要遵循循环经济理念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高速发展的时期,要消耗大量的矿产资源,但我国大宗重要矿产资源禀赋不佳,贫矿多、规模小、人均占有矿产资源量低,更由于技术落后,矿产资源利用水平低下,矿山环境破坏严重,矿产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严峻,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坚持以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已成为必然的选择。

循环经济的发展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具有深远影响。循环经济的核心在于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实现从“资源—产品—废弃物”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转变。

循环经济及其特征表明其是一种先进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是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矿产资源的开发,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相当严重,长期以来矿业沿用的是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式经营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

矿产资源开发的合理性分析是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应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其分析论证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源利用的科学性、经济发展成本和环境成本、经济性等方面。

发展循环经济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发展矿山循环经济对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灵宝市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自主创新型和循环经济型企业作为发展方向,以科技进步推动资源综合开发回收利用,强力实施科技兴企和项目带动战略,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形成了黄金生产、硫铁化工、多金属开发三大产业并举的发展格局。

广州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2、该市利山铁矿土地归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取消和调整了一些已由市政府公开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新的职责分配中,部分工作内容被转交给相关事业单位,以提高效率和专业性。

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土地、矿产、测绘及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执行。

5、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法律、法规对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6、**公示备案**:签订协议后,需向广州市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5个工作日,确保公开透明。 **领取新证书**: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新持有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办理手续,领取更新后的矿山工程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