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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检查(矿产资源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4-08-22

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业权实地核查总结通报

1、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2、刚才,汪民同志总结通报了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德明、洪涛同志分别宣读了表扬第一批整合先进矿山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4个地方的同志作了简要的发言。

3、全国汇总根据全国各省矿业权实地核查进展与成果,编写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方法研究、工作推进措施研究与组织实施、单矿业权实地核查与汇总成果、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矿业权分布特征分析、发现问题分析与处理建议研究、成果应用等方面。

4、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是一项宏大工程,成果丰富,组织实施有力,值得认真总结。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矿业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5、年11月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暨矿业权实地核查总结表扬电视电话会议,徐绍史部长向谭永杰等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他们为大家做出榜样 大家提到支部书记、项目组副负责人、综合组组长付晶泽,都会由衷地赞叹说:“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我们就会想到付书记。

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效果

在 《辽宁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年生产规模低于3万吨的菱镁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积极配合省人大《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对全省无证探采、滥采乱挖、破坏资源、拖欠税费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落实办事机构,成为全国行动最早、部署最快的省份;对全省6 000多个大小矿山进行了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积极开展了资源整合。

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阶段性任务于2010年底基本完成,2011年初通过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取得明显的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一是矿产开发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在多年持续整顿开发秩序的基础上,河南、内蒙古、辽宁、山西、陕西、云南等省区先后探索通过对布局不合理矿业权的调整整合,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辽宁省矿山企业设备简陋、技术与管理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全省矿山企业中,全民企业不到5%,集体和个人企业95%以上。

上述3家矿业公司的共同特点是:①都是国有企业,其中鞍钢矿业公司和红透山铜矿属于国有企业法人出资,铁法矿业属辽宁省国资委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②都是历史比较久的矿山企业,分别组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和20世纪50年代末期,其初期都是国家无偿提供矿产资源。

国土资源部〔2oo9〕141号文

接下来,自查工作完成后,省级部门还需做好迎接国家层面的检查验收准备。具体来说,就是根据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的规定,国土部与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相关部门将在2011年第一季度组织一次抽查活动,对各地区的整合工作进行实地评估。

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按照“一把锄头开矿”和“一个矿区只能有一个开发主体,一个矿体必须只有一个开发主体”的原则,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快推进全县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整合和非煤矿山企业重组工作。

但是到了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在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宅基地利用率。 由于宅基地导人市场机制,实行有偿使用,这为将来宅基地的流转提供了一丝契机。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1、要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全面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行动。

2、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3、这表明,部分探矿权人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不按规范、规程从事煤炭资源勘查问题,一些地方队煤炭资源勘查项目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4、全国贯彻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石材行业要抓好从规范入手,制定规范。国家已经逐渐改变不合理的体制,出售采矿权,招标。有利于规范有经验的开矿企业投资进来进行合理开采。整顿矿产资源,应该是既要保护矿产资源,又要不打击石材开采企业的积极性。

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情况理秩序工作,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坚决打击了非法勘查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强化了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依法监督管理。

6、国土资源部此次调整钨和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权限,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继续严格钨、稀土勘查、开采管理,控制开采总量,推进整顿和规范钨、稀土矿开采秩序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