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与矿业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
1、法律体系: 主要法律包括《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等。 许可证内容: 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规定了勘查和开采的范围、期限等。 基本制度: 包括勘查、开采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等。 基本方针: 国家提倡节约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通用采矿法》(1872)是联邦土地管理政策的一个主要立法。 1872年通过的《通用采矿法》是美国矿业和矿产资源管理中的一部经典性法律,至今对美国(联邦土地上)的矿产资源管理仍有重要影响。
3、法律分析: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的。
4、第十四条 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各类矿产储量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汇交或者填报。 第十五条 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2011年宏观经济政策之土地矿产资源和开发利用政策14
1、一是鼓励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应用成熟技术和高新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平。二是鼓励通过加强矿产资源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矿山建设外部条件,利用高新技术,降低开发成本等措施,使经济可利用性差的资源加快转化为经济可利用的资源。
2、中央经济会议确定2011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3、第7章详细解读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政策,包括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资源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在第8章,产业政策深入解析其作用,包括产业结构、组织、技术和布局政策,对产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涉外经济政策在第9章涉及招商、投资和贸易政策,为国际经济交往提供策略支持。
4、从基年经济增长率的位势看,2011年的起点较高,继续加速上升的空间不大。宏观调控的侧重点是使经济走稳,主要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 2010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为3%,位势较高,“十二五”时期继续加速上升的空间不大。
5、—2003年国土资源部共安排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731个,项目建设总规模439万公顷,其中,土地整理343万公顷,土地复垦01万公顷,土地开发195万公顷。新增耕地117万公顷。
矿产资源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矿产资源法的补充和细化,旨在规范和管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保护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利用,加强监管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具体解释和细化,旨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4、矿产资源法第三章着重于矿产资源的勘查过程和管理。首先,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第二十三条规定区域地质调查的实施和报告验收,这些资料将供相关部门使用作为决策依据。
5、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6、水不属于矿产资源,属于水资源,不是矿产品。但地下水属于矿产资源。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矿产资源是指具有利用价值,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包括第地下水、矿泉水。细则指明,地下水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